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关于举办摄影比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24 00:00:00.0】【浏览次数:1863】

 【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关于举办摄影比赛活动的通知】
津会行党〔2010〕56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了宣传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成就,颂扬近年来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好人好事以及广大从业人员的精神风采,活跃从业人员的文体生活,陶冶从业人员的情操,经研究决定,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举办“新天津、新气象、新风貌”摄影比赛。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 作品题材
天津改革开放和城市经济发展变化(成就)、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从业人员的精神面貌、生活变迁、和谐美好新生活以及人文、自然风光等。重点讴歌天津市近年来的巨大变化,歌颂祖国大好河山和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战线上取得的成就及工作中的涌现的好人好事。作品内容要求具有纪念意义,富有天津特色,彰显天津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风采。
二、作品内容及报送要求
(一)作品内容
摄影作品应为原创作品(电脑合成片不在参展范围),要求为2007年至2010年5月底前拍的照片,接受彩色、黑白、数码、胶片、单幅、组照(组照限4—8幅)。
(二)报送要求
1.摄影作品为18—24寸放大片。获奖的数码照片作品需提供不低于10M的电子文件。
2.每幅作品需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分别注明作品类别、作者姓名、作者近期5寸生活照(电子版或纸质)、作品标题或简要说明、联系电话、邮箱地址或其它有效联系方式等。
三、参加人员范围
我市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从业人员均可参加本次活动。
四、奖项设立及评定
设特、一、二、三等奖,其中:
特等奖1名,颁发奖金或奖品、证书;
一等奖2名,颁发奖金或奖品、证书;
二等奖4名,颁发奖金或奖品、证书;
三等奖6名,颁发奖金或奖品、证书。
天津市注册行业党委将邀请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定。评委会成员作品可参展,但不参评。
五、作品征集时间及要求
征稿时间:2010年4月1日—2010年5月31日
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按本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本次活动,并鼓励和支持有专长的会计人员创作、上报作品。
六、联系方式:
送稿地址: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办公室(河西区广东路67号609室)
联系人:孙葵、朱国芳
联系电话:23252771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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