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印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23 00:00:00.0】【浏览次数:1923】
【 关于领取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印章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
根据《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2010年工作要点》的要求,我行业于2010年1月底实现了党组织全覆盖的工作目标,行业党委统一刻制了事务所党组织印章,现将领取党组织印章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从即日起请携带以下资料到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办公室(609室)领取党组织印章。
1、介绍信(加盖事务所公章);
2、原党组织有印章的在领取新章的同时交回旧印章;
3、原党组织没有印章的要写明情况,由书记签字,并加盖事务所公章;
4、联合党组织由支部书记牵头办理此事。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