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特约研究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7-22 00:00:00.0】【浏览次数:1864】

 【 关于印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特约研究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现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特约研究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在网上公布,请各评估机构根据文件要求,如有符合条件会员请从网上下载申请表,填写后尽快送交注协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特约研究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评协[2009]1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加强资产评估行业的理论研究,集中行业内外的研究力量,提高行业的研究能力和水平,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着力推进行业研究人才的建设工作,建立特约研究员队伍,并组织制定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特约研究员管理办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转发全体会员。
具体申报事宜请与中评协行业发展研究部联系。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17层
邮编:100142

附件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特约研究员管理办法》
附件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特约研究员申请表》


二OO九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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