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成绩核查后全科合格的考生办理单科换全科登记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5-25 00:00:00.0】【浏览次数:2613】

 【 关于2008年度成绩核查后全科合格的考生办理单科换全科登记手续的通知】
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合格并已在五年内取得全部五科合格的考生,请于2009年5月25日—31日(节假日休息)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卡到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单科换全科合格证登记手续,待天津注协汇总报中注协审批后方可领取全科合格证书,领证时间另行通知。
凡属于连续五年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过变更,或五科合格成绩中有外省市取得单科合格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卡、以及相关证明资料。材料内容如下:
姓名变更需出具的证明资料: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的人事档案复印件。
身份证变更需出具的证明资料: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及变更身份证号证明原件。
五科合格成绩中有外省市取得单科合格的考生需出具加盖当地考办公章的合格成绩通知单。

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办公地址: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602室)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办 公 室
2009.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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