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关于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发布时间:2009-03-31 00:00:00.0】【浏览次数:1879】

 【 天津市关于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财政部关于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2009]22号)的文件精神,现将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原考试制度下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
2009年3月23日前,已经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具有2005年度至2008年度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以及已经获准免试或豁免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可以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新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新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另行下发)。
二、考试科目和范围
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三、考试方式和时间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2009年8月28日 下午2:00—5:00 审 计
2009年8月29日 上午9:00—11:30 税 法
下午2:00—5:30 会 计
2009年8月30日 上午9:00—11:30 经济法
下午2:00—5:00 财务成本管理
四、报名日期和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报考人员需持有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缴费(包括: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 招商银行 建设银行 交通银行 民生银行 深圳发展银行 中信银行 广东发展银行 浦发银行 其他银行 光大银行 北京银行 兴业银行 广州市农信社 中国银行 邮政储蓄 广州市商业银行 上海农商银行 顺德农信社 南京银行; 使用神州行卡缴纳报名费时,如您的报考费用不能使用1张充值卡完成支付,可使用多张充值卡组合在一起分次支付,完成整笔订单。)。
考生须于2009年4月5日至4月14日登陆天津市注册会计师网(网址:www.tjicpa.org.cn,下同),按照网上的报名要求和报名流程直接办理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网上邮寄手续。
五、考试报名费
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要求,分科收取考务费和试卷费。每科交考务费40元,试卷费10元。
六、考试用书及问题解答
(一)考试辅导教材沿用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考试大纲,编辑出版新版《法规汇编》。我市考办负责组织发售工作。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自愿订购考试用书,网上未订购的现场不再售书。
(二)领书时间:待中注协教材出版时间确定后另行通知领取(请考生随时关注注协网站)。
(三)如果应考人员在复习中遇到专业问题,可向财政部考办寻求解答,请将问题传真至010-68703206或分科目发送邮件至下列邮箱:
会计科目问题请发送至examkj@cicpa.org;
审计科目问题请发送至examsj@cicpa.org;
财务成本管理科目问题请发送至examcw@cicpa.org;
经济法科目问题请发送至examjjf@cicpa.org;
税法科目问题请发送至examsf@cicpa.org 。
财政部考办自2009年6月起,将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专栏中陆续刊出问题解答。
七、试卷评阅、成绩认定和成绩核查
(一)应考人员有效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并依据财政部考委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试卷评阅工作规则》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由财政部考办发布。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成绩发布后,如果应考人员本人提出成绩核查,可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之内向我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财政部考办将依据财政部考委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工作规程》组织成绩核查。
(四)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全部应考科目有效合格成绩的考生,持各科成绩合格通知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市考办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书,并可申请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为会员。全科合格证书只证明考试成绩合格,不作其他用途。
(五)未取得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从2006年度至2009年度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于2010年转换为新考试制度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绩。其中,“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为新考试制度下的“财务成本管理”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两个科目的合格成绩。在新考试制度下,以转换方式取得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统一到2013年。
(六)参加新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从2005年度至2008年度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于2009年自动转换为新考试制度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绩。其中,“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为新考试制度下的“财务成本管理”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两个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后,以转换方式取得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统一到2013年。
八、应考人员注意事项
(一)应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等相关文件(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上查阅,或到报名点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上述文件,并自觉遵守。
(二)应考人员考试前领取准考证时,应同时领取由财政部考办编印的《应考人员必读》。请应考人员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九、其他有关事项
(一)考试报名和订购考试辅导用书在网上同时报名订购,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后不再上网补办和修改。
(二)考试辅导用书、考试成绩单采取邮寄和现场领取两种方式,考生任选其一。凡是采取邮寄方式的考生准确填写邮寄信息。
十、领书地点
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一楼报名大厅(人民公园旁)。




天津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
办 公 室
2009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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