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解税法变化 对比税会差异----天津注协举办新《企业所得税法》培训班
【发布时间:2008-11-07 00:00:00.0】【浏览次数:2044】

 【 讲解税法变化 对比税会差异----天津注协举办新《企业所得税法》培训班】
     

根据天津注协2008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安排,结合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的实际需要,我们于2008年10月28日至30日举办了新《企业所得税法》培训班。来自全市各会计师事务所的200名注册会计参加了此次培训,经统计考勤并结合考试情况,共确认186名注册会计师通过培训取得本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培训取得良好效果。
此次培训班有以下特点:
一、 培训报名踊跃, 准备工作充分
此次培训班通知一经下发,立刻引起广大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积极响应,网上报名两天内突破260人,因名额有限,考虑到安全等诸多问题,我们不得不按照报名顺序确认前200名学员参加培训。报名的积极体现出注册会计师对新知识有很高的学习热情。为确保学员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我们将讲义提前印制成册,并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 培训内容务实 ,学员学习认真
此次培训班,我们聘请了天津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所得税处的专家为学员做了题为《<企业所得税法>有关政策规定》的讲座,详细地讲解了2008年施行的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基本规定、政策把握以及新旧所得税法的不同之处。并通过列举实例帮助学员加深对税法新规定的理解和掌握。
此外,我们还聘请了业内的专家讲解了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与会计准则的差异,从对比、分析会计与税法差异的角度出发,列举大量详实的案例,帮助学员进一步理解两者之间的差异之处及纳税调整的方法。
学员们认真听讲,积极思考并做好笔记,课余时间认真讨论实际问题并向老师请教重点难点问题,培训取得切实的效果。
三、 严格考勤考试 学员反映良好
培训班采取提前编制学号、网上公布学员名单的办法,为每个学员摆放姓名标牌并安排了的固定位置。采取每天上午、下午分别签到、随时抽查的考勤管理办法。严格的考勤制度保证了良好的课堂纪律和学习秩序,也体现了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的严肃性。
培训结束后,我们组织进行了开卷笔试,此次考试试卷内容紧密结合学习内容、题型多样、内容丰富。在120分钟的考试期间学员均能积极思考、认真做答。考试不是最终目的,而是督促学员掌握知识,考察学习效果的途径之一。我们高兴地看到,许多注册会计师在交卷离开考场时向我们再要空白试卷,表现出孜孜不倦的学习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学习作风。
此次培训班内容结合实际,注重可操作性,在协会的问卷调查中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不计名问卷调查中90%以上的学员们表示“培训内容很好,符合实际需要,对实际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对此次培训表示满意。
我们将不断总结培训班成功的经验,认真听取学员对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行业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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