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23 00:00:00.0】【浏览次数:2175】

 【 通知】
一、下列会计师事务所已被天津市财政局注销了执业证书,自注销之日起,下列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不得继续执业。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注销日期
1.天津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8年4月14日
2.天津大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008年4月3日
3.天津天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008年4月1日
4.天津兴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008年3月5日
5.天津火炬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007年11月26日
二、天津市财政局于2007年9月10日下发了《关于撤回天津天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设立许可的决定》。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8.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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