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我市2008年度(第一批)石少明等10人担任中国注册会计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1-23 00:00:00.0】【浏览次数:2953】

 【 关于同意我市2008年度(第一批)石少明等10人担任中国注册会计师的通知】
津注协[2008] 20 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令第25号《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有关规定,由注册会计师本人申请,所在事务所同意,经我会审查,财政部审核确认,石少明等10人注册会计师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执业。名单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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