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发布时间:2007-04-27 00:00:00.0】【浏览次数:3058】

 【 2007年度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的规定,现将天津市2007年度报考注册会计师的有关报名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二)、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于5月14日至5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到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一楼报名办理,考生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及免试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经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三、考试科目及范围

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07年度《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式和时间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方式解答。

考试于2007年9月14日至16日举行。会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80分钟;经济法、税法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

考试顺序如下

9月14日下午2:00—5:00审计;

9月15日上午9:00—11:30税法;下午2:00—5:30会计;

9月16日上午9:00—11:30经济法;下午2:00—5:00财务成本管理

五、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报考人员需持中国工商银行的网上支付卡。网上报名按照“天津地区报名的考生(以下简称老考生)”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

(一)老考生,须于2007年5月1日至5月20日登陆天津市注册会计师网(网址:www.tjicpa.org.cn,下同),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

(二)首次报考人员操作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须于2007年5月1日至5月13日17时登陆天津市注册会计师网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提交《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须持《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下同)、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上述证件均为原件),于2007年5月14日至5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到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当场采集照片、当场缴费。

(三)有关费用

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要求,分科收取考务费和试卷费。每科交考务费40元,试卷费10元。

六、考试用书与考前培训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全国考试委员会审定的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大纲》组织编写、出版考试辅导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我市考办负责组织发售工作。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自愿订购考试用书。

(二)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更好地进行考前复习,提高应试能力。我市考办代售中华会计网校学习卡(网上报名时同时购买)。考生可采取邮寄或到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领取。

(三)领书和学习卡时间:5月14日—5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四)为方便应考人员复习应考,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开辟考试问题解答专栏,自2007年6月起陆续回答应考人员在应考和复习中遇到的问题,请考生届时关注。

如果应考人员在复习备考过程中遇到教材中的专业问题,可向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发传真,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开通24小时传真电话(010-68703206);或发电子邮件,会计科目问题请发送至examkj@cicpa.org;审计科目问题请发送至examsj@cicpa.org;财务成本管理科目问题请发送至examcw@cicpa.org;经济法科目问题请发送至examjjf@cicpa.org;税法科目问题请发送至examsf@cicpa.org 。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对所提问题进行汇总,对考试政策及教材专业问题,研究后集中解答;对涉及现行法规、制度、准则等政策问题,将提交有关机构研究;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原则上不办理对应考人员个人的解答事项。

七、试卷评阅、成绩认定和成绩核查

(一)试卷由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由全国考试委员会认定。由我市考办通知考生。

(二)每科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及格分数线。

(三)成绩发布后,如果考生本人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应取得的成绩有差距,可由考生本人在全国考办当年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之内向我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成绩核查申请,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依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工作规程》组织成绩核查。

(四)单科成绩合格者,有效期5年。今年对以往年度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追溯至2003年。

(五)取得全部应考科目有效合格成绩者,持各科成绩合格通知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市考办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书,并可申请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为会员。全科合格证书只证明考试成绩合格,不作其他用途。

八、应考人员注意事项

(一)应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守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等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相关文件,并自觉遵守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应接受相应处罚。

(二)应考人员考试前期领取准考证时,应同时领取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应考人员必读》,该《必读》中将收录了考试期间答题卡(式样)、答题卷(式样)、应考人员基本信息填涂(写)方法、应考人员考场须知、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相关办法规则等,请应考人员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九、其他有关事项

(一)考试报名、网校学习卡报名和订购考试辅导用书在网上同时报名订购,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后不能在上网补办和修改。

(二)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后,考生对报考科目有改动和购买考试用书的考生于5月24日、25日到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名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

十、确认和领书地点

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一楼报名大厅(人民公园旁)。

十一、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需要,推动全面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综合素质,深入掌握注册会计师行业队伍状况,配合选拔和培训行业高层次国际化人才,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决定,在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同时实施英语测试,测试时间为9月17日上午9:00-11:00。报名程序: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逾期不予办理。

(一)网上预报名:2007年5月21日至6月6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http://www.cicpa.org.cn)完成网上预报名。有关《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报名简章》的具体内容请考生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址或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址查询。
(二)天津地区英语测试报名现场确认的具体安排如下:
6月18日至6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到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67号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部602室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时,应考人员需持网络报名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英语水平的证明、提交近期二寸免冠黑白照片两张,并缴纳测试报名费40元。

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doc

              天津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办 公 室

                200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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