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0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3-22 00:00:00.0】【浏览次数:3708】

 【 关于转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0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0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会协〔2007〕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按照“通知”中的有关规定和条件规范、打印填写相关表格,凡自愿参加的会计师事务所请于2007年4月10日前上报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部。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0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二00七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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