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考生在办理全科合格证时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
【发布时间:2004-06-21 00:00:00.0】【浏览次数:3957】

 【 关于考生在办理全科合格证时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
问:在考试期间我的姓名发生了变更,现已经取得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部应考科目合格成绩,请问我在申请办理全科合格证时,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变更姓名的考生除按规定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和户口薄复印件外,还需提供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的人事档案复印件。

另外,考生身份证号变更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户口薄复印件或变更身份证号证明的原件。

如果考生在取得全科合格证后,要求更改全科合格证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的,我们不再受理。请考生在申请注册或入会时,办理相关事宜。

全国考办

二OO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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