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起点会计师事务所及主任会计师苏国璋社会公开谴责处罚
【发布时间:2006-03-17 00:00:00.0】【浏览次数:21688】
【 关于对天津起点会计师事务所及主任会计师苏国璋社会公开谴责处罚】
各会计师(资产评估)事务所: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反映天津起点会计师事务所有关问题,经过调查取证,基本事实如下:
天津起点会计师事务所五位股东(除主任会计师苏国璋出资10万)在明知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允许非注册会计师冒用自己名义出资,造成内部管理混乱,执业质量严重失控。
该所主任会计师苏国璋自2005年初至今,不到该所上班,不履行主任会计师的责任和义务,对该所出具的验资、审计报告擅自授权给非注册会计师,允许非注册会计师冒用自己名义签发报告,致使这一期间该所出具的报告均无主任会计师三级复核,存在着严重的问题隐患。
天津起点会计师事务所五位股东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六章第三十条规定。 经2006年3月13日召开的行业自律委员会会议讨论研究,决定给予天津起点会计师事务所社会公开谴责;主任注册会计师苏国璋社会公开谴责、注册会计师资格年检不予通过的处罚。
二○○六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