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后续教育培训大纲编写说明
【发布时间:2005-03-11 00:00:00.0】【浏览次数:4248】

 【 附件2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后续教育培训大纲编写说明】
为了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后续教育培训质量,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后续教育培训内容,指导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后续教育培训工作,制定本大纲。本大纲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评估机构负责人培训大纲;第二部分为项目负责人培训大纲;第三部分为一般执业人员培训大纲。

一、编写依据

本大纲以财政部2004年2月颁布的《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中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能力的要求为依据,以《注册资产评估师后续培训制度(试行)》(财评协字[1998] 2号)和《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后续教育规范》(财评协字[1999] 6号)为指导,借鉴了国外资产评估师后续教育培训经验和国内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能力框架理论研究的相关成果,同时也参考了国内相关中介行业后续教育培训的内容,在对我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能力和后续教育的现状进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编写而成。

二、指导思想

1.全面体现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能力的要求。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中对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要求,即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因此,在注册资产评估师后续教育培训内容中,应能充分体现这三个方面的要求,力争使注册资产评估师通过后续教育在上述三方面的能力都有所提高。

2.充分考虑我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知识体系现状。

资产评估学科本身所涉及知识领域较广,从业人员不但需要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而且还要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基于我国目前学历教育中资产评估专业设置的稀缺性,因此,在注册资产评估师后续教育阶段,应为建立注册资产评估师完整的知识结构体系创造条件。本大纲在培训内容上设置了反映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三方面要求六个层面的知识点,包括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职业道德、评估前沿、基本技能和组织管理与协调,通过每年一度的后续教育,使注册资产评估师逐渐掌握较为完善的专业知识体系,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在综合素质和执业能力方面得到全面提高。

3.按照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同层次应当具备的能力要求,分层次确定培训目标和内容。

由于处于不同层次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工作性质不尽相同,其应当具备的有关能力和水平要求也有所不同,各个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业能力和执业经验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所以,他们对后续教育培训内容的需求也会有所不同。为了有针对性地搞好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后续教育工作,按照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能力和岗位职责的不同,将注册资产评估师分为三个层次,即评估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一般执业人员,并按每个层次不同的能力要求,制定相应的培训目标和内容,使各层次的培训重点突出,有较强的针对性。

三、总体框架

大纲按照评估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一般执业人员三个层次分别编制。每个层次人员培训大纲都涉及四个部分内容:

1.岗位职责:按照《注册资产评估师后续培训制度(试行)》(财评协字〔1998〕2号)对评估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一般执业人员三个层次人员的要求,提出适合不同层次人员的岗位职责。

2.专业胜任能力要求:按照各层次人员的职责要求和准则对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基本要求,提出不同层次人员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三个方面专业胜任能力。由于对评估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一般执业人员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三个方面的具体要求有所不同,从而决定了其后续教育的内容也会有所侧重。

3.培训要求:主要是针对各层次人员对培训内容需求有所不同,而分别从需要掌握、熟悉和了解三个层次对具体的培训内容提出要求。

4.培训内容:根据评估准则对注册资产评估师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要求,确定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六个层面的知识点,即资产评估法律法规、准则规范、资产评估职业道德、资产评估前沿问题、相关领域知识和组织管理与协调。在每项内容中又由于培训对象的不同而有所侧重。对于评估机构负责人的后续教育培训内容,除了法律、法规、准则和相关知识外,重点应以培养其组织和协调能力、掌握国内外资产评估及相关行业最新的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为主;对于项目负责人的后续教育培训内容,除了法律、法规、准则和相关知识外,重点应以培养项目的组织、协调和质量控制能力及专业领域的技术和方法为中心;对于一般执业人员的后续教育培训内容,除了法律、法规、准则和相关知识外,重点应以评估基本理论和方法、各专业领域的操作程序和相关技能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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