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度天津市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09 00:00:00.0】【浏览次数:3818】

 【 关于印发《2012年度天津市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2012年度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培训计划的通知》(中评协[2012]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充分征求会员意见和建议,并经教育培训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基础上,现印发《2012年度天津市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本年度我会将立足行业发展规划中对行业人才培养提出的战略目标,通过分层次、形式多样的继续教育培训,全面促进行业会员队伍素质和执业水平的不断提高。 2012年度将重点做好以下培训工作: 一、开展分层次有重点的继续教育培训 贯彻分层次培训的要求,不断提高机构中高层管理人员培训班的水平,同时继续做好对岗前培训人员、注册资产评估师及机构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以远程教育培训班、自办面授班培训班等培训方式相合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将行业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最新问题和难点问题作为培训的重点,培训内容注重务实性和可操作性。精心安排自办面授培训班内容,以案例教学,典型业务研讨等方式开展培训,解决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业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不断提升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积极改造远程教育培训教室网络设备,提高远程培训传输和收视质量。 二、建立人才培养基金做好资产评估行业领军人才选拔工作 行业人才培养工作是行业发展规划中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做好行业人才培养工作,我会已建立“行业人才培养基金”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为行业人才培养工作提供资金支持。我会将制定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有计划地开展行业领军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工作,以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带动行业人才队伍整体水平的提升。 三、充分发挥教育培训委员会作用注重地方师资培养 继续做好我会师资培养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地派出师资参加中评协组织的面授培训,并安排师资对培训内容进行回授,提升我会自办培训班的授课水平。充分发挥教育培训委员会的人力资源和专业技术优势,在制定培训计划、设置培训内容、创等培训形式等方面积极听取专家对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安排专家承担授课任务,充实地方师资队伍,促进我会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四、以行业信息化建设为契机推进培训管理工作科学高效开展 在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总体形势下,建立管理信息化平台,以行业网站和培训管理软件为基础,不断研究改革培训管理方法。立足行业协会服务会员的职能,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加强管理。充分利用中评协“行业培训管理系统”做好培训信息的管理和录入,利用行业协会网站积极宣传行业培训动态,科学高效地开展培训工作。 五、加强对内部培训资格机构培训资格及培训实施的管理 根据《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制度》第二章第七条的规定 ,具备下列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可向所在地地方协会申请注册资产评估师内部培训资格: (一) 拥有30名以上(含30名)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 年评估业务收入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三) 具备承担培训任务的教学场所和设施; (四) 拥有或聘请有能力承担培训任务的师资; (五) 有能力完成所承担的培训任务,并保证培训质量。 凡具备以上条件并拟申请2012年度内部培训资格的评估机构,需按要求将文字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协会培训部。经培训部审查合格后,将对其2012年度内部培训资格进行认定,培训部将对机构开展内部培训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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