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2022年继续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4 08:47:03.0】【浏览次数:898】
【 津注协〔2022〕21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 span="">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2022年继续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广泛征求行业会员意见和建议,并经教育培训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现印发《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2022年继续教育工作要点》。
请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工作要点中的培训计划合理选择培训方式和班次,并安排专人负责督促,保证每位注师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不少于40学时,其中面授不少于16学时。非执业会员每年继续教育不少于40学时,确保按计划圆满完成2022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考试培训科联系人:潘莹,电话:022-23288062, 23247223,邮箱:zxpxb@tjicpa.org,cn。
附件: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2022年继续教育工作要点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