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批准曹艳萍等119人为非执业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3 08:11:17.0】【浏览次数:1276】
【 津注协〔2022〕11号】
各有关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的通知》(会协〔2009〕51号)的规定,经我会审核,曹艳萍等119人符合非执业会员申请条件,批准成为非执业会员,并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具体名单见附件。
请各非执业会员至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办事指南—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入会须知,按照《电子非执业会员证系统功能用户手册(天津会员版)》相关要求,自行下载电子非执业会员证书,并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和年检。如需更换证书照片,请参见《电子非执业会员证系统功能用户手册(天津会员版)》第九项内容。
附件: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汇总表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