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注销李艳等5名注册会计师注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8 08:45:28.0】【浏览次数:1339】
【 津注协〔2022〕1号】
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99号令)的相关规定,由于本人申请不再继续执业,决定注销注册会计师李艳的执业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鉴于顾莲娜等4名注册会计师不符合财政部行业专项整治有关工作要求,注销上述注册会计师执业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附件: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