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举办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和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1 07:46:37.0】【浏览次数:3160】

 【 津注协〔2021〕47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2021年度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培训工作计划安排,我会定于2021年11月1日—5日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举办“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和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培训班”,委托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承办。现将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21年11月1日—5日。其中:11月1日报到,11月2—4日培训,11月5日返程。如因疫情原因,时间另行调整。

(二)培训地点: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4001号)

二、培训内容及授课师资

(一)培训内容:

1、百年风雨话沧桑——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与启示

2、事务所品牌若干问题探讨

3、区块链、大数据与金融科技

4、管理者的国学素养——正本清源论国学

5、领导力和领导艺术

以上课程尚未最后确定,以实际授课内容为准。

(二)授课师资: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高等院校、会计师事务所等专家。

三、培训对象

事务所主任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四、培训费用

此次培训班培训费及食宿费由协会承担,往返交通费用及其他费用自理。

五、注意事项

(一)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均只限报1人参加。

(二)有以下旅居史人员不能参加:

1.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陕西西安的学员,以及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所在区)、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学员。

2. 10月2日以来有甘肃张掖市、14日以来有甘肃嘉峪关市旅居史, 16日以来有宁夏银川旅居史,17日以来有贵州遵义市旅居史的学员。

以上为近期疫情发布情况,培训前如有变化,以最新要求为准。

(三)请报名参加培训人员于10月27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

联系电话:23288062 23289046

 

附件:疫情防控期间学员须知

 

 

                        

                      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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