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举办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和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1 07:46:37.0】【浏览次数:3160】
【 津注协〔2021〕47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2021年度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培训工作计划安排,我会定于2021年11月1日—5日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举办“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和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培训班”,委托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承办。现将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21年11月1日—5日。其中:11月1日报到,11月2—4日培训,11月5日返程。如因疫情原因,时间另行调整。
(二)培训地点: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4001号)
二、培训内容及授课师资
(一)培训内容:
1、百年风雨话沧桑——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与启示
2、事务所品牌若干问题探讨
3、区块链、大数据与金融科技
4、管理者的国学素养——正本清源论国学
5、领导力和领导艺术
以上课程尚未最后确定,以实际授课内容为准。
(二)授课师资: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高等院校、会计师事务所等专家。
三、培训对象
事务所主任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四、培训费用
此次培训班培训费及食宿费由协会承担,往返交通费用及其他费用自理。
五、注意事项
(一)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均只限报1人参加。
(二)有以下旅居史人员不能参加:
1.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陕西西安的学员,以及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所在区)、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学员。
2. 10月2日以来有甘肃张掖市、14日以来有甘肃嘉峪关市旅居史, 16日以来有宁夏银川旅居史,17日以来有贵州遵义市旅居史的学员。
以上为近期疫情发布情况,培训前如有变化,以最新要求为准。
(三)请报名参加培训人员于10月27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
联系电话:23288062 23289046
附件:疫情防控期间学员须知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