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天津市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行业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5 17:19:03.0】【浏览次数:3979】

 【 津会评行党〔2021〕23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党组织:

为引导和激励行业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发挥行业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营造共庆百年华诞、齐心开创新局的浓厚氛围,按照《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会行党〔2021〕4 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资产评估行业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评行党办〔2021〕1号)文件要求,天津市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行业党委(以下简称市行业党委)决定开展行业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及评选范围

表彰对象是:在行业党建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党组织,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股东)等优秀个人。

先进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党组织的评选范围是行业基层党组织(含联合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是组织关系在行业内并在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从业的中共正式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是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党组织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股东)的评选范围是支持党建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中非中共党员合伙人(股东)。

二、基本条件

1.先进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党组织

(1)领导班子好。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和本组织的决议,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组织负责同志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能够正确处理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的关系,有效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功能。

(2)工作机制好。严格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做好服务党员、服务群众工作,党建工作制度健全,基础工作扎实,“三会一课”有效落实,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富有生气,工作运转有序。

(3)党员队伍好。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教育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员队伍整体素质高,党员政治信念坚定,业务能力和作风过硬,党员意识强,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

(4)工作业绩好。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积极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创新,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成效明显,紧紧围绕行业工作大局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党的建设,在促进科学发展上走在前头,成绩显著。

(5)群众反映好。关心职工群众工作和生活,维护职工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党员作风扎实,服务意识强,诚信执业,清廉高效,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认可。

(6)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近3年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2.优秀共产党员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善于学习新知识和创新实践,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参加行业重大活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开拓创新、敬业尽责,勇于承担急艰险重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3)带头服务群众。主动联系职工、客户,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努力改进工作作风,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维护职工群众的正当权益。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带头弘扬正气。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塑诚信,坚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清正廉洁,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做斗争。

(6)近3年内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

3.优秀党务工作者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连续从事专、兼职党务工作3年以上。

(2)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党的各项制度,坚持原则,务实高效,无私奉献,密切联系党员、群众,认真学习研究党建理论,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履职尽责,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决议。

(3)以改革创新精神努力抓好党组织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思路新、方法好,积极研究和解决行业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建设队伍,取得较好成绩,较好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近3年内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行业惩戒。

4.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股东)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支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党建工作和工、青、妇群众组织建设,积极为党组织提供活动经费与活动场所等保障。近3年内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等。

三、名额分配

1.天津市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行业党委共评选表彰10家行业先进党组织。

2.按照上级行业党委工作要求,表彰的优秀个人名额一般不超过2020年12月31日党员数的3%,并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股东)等之间合理分配。优秀共产党员要向业务一线党员倾斜,优秀党务工作者要向专职党务工作者倾斜。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一般不交叉。各党组织党员人数见附件3。

3. 按上级行业党委要求,分别向中注协行业党委推荐天津地区先进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1个;向中评协行业党委推荐天津地区“资产评估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天津地区“资产评估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名。相关向上级行业党委推荐的党组织和优秀个人,推荐条件严格执行中注协、中评协行业党委通知要求。(见附件1、2)

四、评选表彰程序

1.酝酿申报

先进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党组织,由行业基层党组织自行申报。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股东)由行业基层党组织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向行业党委推荐申报。

2.评选材料及报送时间

申报先进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党组织的要填写《天津市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行业先进党组织推荐审批表》(附件4),及25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

优秀个人要分别填写《天津市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行业先进党组织推荐审批表》《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天津市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行业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股东)登记表》(附件5-7)及15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各党组织要将申报的优秀个人情况汇总填写《优秀个人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8)。

上述材料报送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前。请各基层党组织同时将材料电子版通过邮箱发送至行业党办。

3.确定表彰名单

市行业党委依据申报材料等评选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行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行业党委审核确定表彰对象,并授予表彰对象相应荣誉称号。同时,向上级行业党委推荐相应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备案我市行业党委表彰名单。

六、有关要求

评选表彰工作是行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行业各级党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宣传纪律,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把好关、把好导向。所推荐的评选对象要向一线倾斜,要对拟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同行以及客户的意见。各执业机构主要负责人在推荐工作中要切实负起责任,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经得起检验。要把推荐过程作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推进各项工作的过程,形成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生动局面。

由于本次评选表彰活动报送时间紧,请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党组织务必按时将相关材料报送行业党委。

联系人:杨东海 张紫园

联系电话:23252771

联系邮箱:zxdb@tjicpa.org.cn

邮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701室

附件:

1.《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会行党〔2021〕4 号)

2.《关于开展2021年资产评估行业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评行党办〔2021〕1号)

3.《各党组织党员人数表》

4.《天津市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行业先进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5.《天津市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行业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6.《天津市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7.《天津市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行业支持党建工作(党外)合伙人(股东)登记表》

8. 《优秀个人推荐情况汇总表》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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