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年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4 07:40:57.0】【浏览次数:3374】
【 津注协〔2020〕55号】
各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以下简称《登记办法》)和《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津注协〔2009〕71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协)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非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我会所属全部非执业会员。
二、年检内容
(一)2019年12月20日前,在市注协网站(www.tjicpa.org.cn)完成至少24学时非执业会员远程继续教育课程,详见《关于开展2019年度天津市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网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二)根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会协〔2019〕14号)要求,2019年非执业会员暂不缴纳会费。如有以前年度欠缴会费,按原会费标准(100元/年)照常收取;
(三)是否具有《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取消会员资格的情形。
三、年检要求
(一)会员按时间要求完成网上继续教育和交纳以前年度欠缴会费后,确认为年检合格,会员年检通过信息将于2020年8月份在市注协网站公布。
(二)无故不参加年检者,按规定劝其退会或予以除名,并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三)有关会员年检情况可在市注协网站(www.tjicpa.org.cn)文件中查询。
联系电话:022-23287883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