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我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选树“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和“党员教育活动示范阵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0 06:06:50.0】【浏览次数:1684】

 【 津会评行党〔2020〕39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党组织:

根据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关于做好2020年选树市级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和“党员教育活动示范阵地”工作的通知》,2020年继续做好我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选树“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和“党员教育活动示范阵地”工作。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党组织结合自身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积极进行自愿申报。行业党委将根据实际申报情况,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向市级机关工委推选“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和“党员教育活动示范阵地”。

一、凡申报“党员教育活动示范阵地”的,参照《党员教育活动示范阵地标准》,填写并报送《党员教育活动示范阵地申报表》;

二、凡申报“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参照《关于建立市级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通知》(津党机关[2017]

23号),填写并报送《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申报表》;

三、上年度已被评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党员教育活动示范阵地”的,应相应填写并报送《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复核表》、《党员教育活动示范阵地复核表》。

各参与申报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党组织应于2020年10月15日前,将有关纸质申报表、示范点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填写后盖章,连同电子版材料一并报送至行业党办。

联系人:李文卓   电话:23252771

邮箱:zxdb@tjicpa.org.cn 

附件:《关于做好2020年选树市级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和“党员教育活动示范阵地”工作的通知》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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