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5 10:13:34.0】【浏览次数:1759】

 【 津注协〔2019〕5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会协〔2018〕6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领会通知精神并按通知要求及时填报。现就做好此项工作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综合评价数据填报工作,采用Excel2007 及以上版本,下载并打印综合评价电子表格。请各事务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按时完成综合评价数据的填报工作。

二、填报前,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三、为便于指标信息汇总,各事务所请勿自行修改设定的数据格式,并确保表中填写的事务所代码与中注协“行业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完全一致。

四、为减少事务所填报负担,并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对评价表部分指标数据信息,将从“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相关信息以2018年12月31日为时间基准。

五、事务所填报的各指标信息,应当有证明其真实性的档案资料或者工作底稿。

六、各事务所请于2019年4月25日前将加盖事务所公章的纸质表格报送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注册部邮箱zxzcb@tjicpa.org.cn。综合评价表将文件名“事务所代码+事务所名称”方式编写,如“12000001张三会计师事务所”。

附件:1.关于开展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2.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表

 

                           201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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