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 案 公 告
【发布时间:2019-01-02 16:57:06.0】【浏览次数:2321】
【 公函编号:津评备2018025】
按照《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和《财政部关于做好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17〕26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原取得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本市资产评估机构以及分支机构,第二批共10家,已经交回资产评估资格证书,且符合《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现依法进行备案公告。名单公告如下:
1. 天津中天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 天津广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4. 天健国信资产评估(天津)有限公司
5. 天津同舟资产评估事务所
6. 天津盛源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7. 天津市兴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8. 天津中正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 天津津北火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0. 天津兴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以上10家机构的股东基本情况,申报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基本情况等备案相关信息可通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天津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