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 案 公 告
【发布时间:2018-11-14 16:13:15.0】【浏览次数:2109】

 【 公函编号:津评备2018015】

按照《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和《财政部关于做好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17〕26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已交回资产评估资格证书,且符合《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现予以备案公告。

该机构的相关信息可通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天津市财政局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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