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开展2018年度行业奖励工作
【发布时间:2018-08-27 02:31:00.0】【浏览次数:3811】

按照《关于进一步支持和完善我市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行业奖励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注协[2017]36号)的有关规定,市注协于今年5月正式启动2018年度行业奖励工作,经过自行申报、协会审核等环节程序,此项工作目前已圆满结束。

关于自行申报的奖励部分:主要涵盖了基层党组织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和促进行业发展等方面内容。市注协组织协会有关部室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联合审议,根据“实施意见”的相关条款,对照申报的项目和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核,为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将审核结果在协会网站进行了公示,以接受行业内外的监督和反馈。

据统计,本次自行申报部分的总奖励金额为375000元,其中对会计师事务所及个人共计奖励200000元,对资产评估机构及个人奖励175000元。

关于会费返还的奖励部分:2018年度市注协共返还我市两个行业会费共计2738789.44元,其中返还会计师事务所(含外省市设立的分所)会费2469513.72元,返还评估机构(含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会费269275.72元。

关于对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补助和表彰奖励:市注协已向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和个人实际支付检查费用(奖励金额)65800元,其中会计师事务所检查费用46400元,资产评估机构检查费用16200元,表彰优秀检查人员支出费用3200元。

综上,2018年度市注协对我市两个行业总计奖励金额为3179589.44元,其中对会计师事务所奖励金额2715913.72元,评估机构奖励金额460475.72元,表彰优秀检查人员支出费用3200元。这些获得奖励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及个人在发展进程中加强自身党的建设和内部治理机制建设,树立科学发展的健康理念,在不同方面的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行业发展做出了贡献。

此次开展的行业奖励活动,是市注协继2014年以来连续开展的第五次行业奖励工作,已经成为市注协每年重点帮扶行业发展的主要举措之一。市注协将结合近几年的行业奖励工作情况,在行业推广和宣传他们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科学的管理模式,以带动全行业的整体提升。我们也希望受到奖励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有关个人,要按照“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和规定,将自身的先进经验在行业介绍推广和总结分享,以切实起到选树典型、引领示范的作用。

今后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汲取行业会员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奖励办法,形成公开公正的奖励机制,将行业奖励工作推向实处,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共同营造全行业比学赶帮服务社会的健康氛围,共同推动全行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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