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报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情况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8 02:25:53.0】【浏览次数:2075】
【 津注协〔2018〕30 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7]179号)的有关精神,按照市财政局有关要求,现就我市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关于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情况进行统计。请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根据《天津市行政许可中介要件目录》涉及到的项目,认真填写《天津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情况统计表》,如果没有相关情况请填无。此项工作非常重要,请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务必于2018年4月11日中午前,将Excel电子版报表及盖章并扫描的纸质报表发送至zxbgs@tjicpa.org.cn。
如在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
张紫园 23288500 方昕 23287885
附件1:《天津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情况统计表》
附件2:《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8]179号)
附件3:《天津市行政许可中介要件目录》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