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度会计报表及交纳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3 08:32:11.0】【浏览次数:2395】

 【 津注协〔2016〕118 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及分支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16年度行业汇总会计报表及交纳2017年度当然团体会员会费的通知》(中评协【2016】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度会计报表报送及会费交纳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6年度资产评估机构会计报表报送工作

2016年度行业会计报表的汇总与报送工作将继续使用行业汇总会计报表软件。行业汇总会计报表软件的使用说明书将于2017年1月9日上网,请进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WWW.cas.org.cn“行业管理信息平台”栏目进行下载。行业会计报表软件开通时间预计为2017年1月9日,关闭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请各评估机构在此期间及时进行会计报表的网上报送工作并按期限、保质量完成下列工作。

(一)2016年度资产评估机构会计报表内容包括封面、编表说明、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业务收入明细表、财务指标分析表。

    (二)2016年新成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应登录中评协网站,下载中国资产评估财务管理报表软件,对于以前年度使用过此软件的评估机构不用重新下载,直接升级便可使用。

(三)对于资产评估机构财务人员有变动的,请及时与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室联系,进行工作授权,以使会计报表上报工作顺利按时完成。

   (四)2016年度资产评估机构会计报表除采取网络报送外,还应从“中国资产评估财务管理报表软件”中导出并打印纸质报表,经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市注协一份,并附与之对应的审计报告书一份。

二、关于2017年度会费交纳工作

(一)资产评估机构及分支机构的2017 年度团体会员会费的交纳,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中评协【2005】101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资产评估机构以会计年度的收入总和为基数,按1%的标准交纳团体会费。

三、其他事项

(一)财务报表及会费缴纳的有关问题,请联系市注协财务室   联系人:李秀维   电话:23288500

(二)评估机构年度会计报表网上填报如遇到问题,请咨询以下人员  软件公司(技术支持):肖立迁、王川   010-82601199-614 、506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信息部:陈红星   010-88014204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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