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5 05:53:24.0】【浏览次数:2304】
【 津会行党〔2016〕65 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党组织:
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会行党〔2016〕1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各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情况,请及时报送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