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各基层党组织给予2016年度一次性党建经费支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4 02:11:16.0】【浏览次数:2247】
【 津会行党〔2016〕第62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党组织:
为加强我市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增强基层党组织党建经费保障,经行业党委会研究通过,对各基层党组织给予党建经费支持。
一、经费补助标准
经费补助以2016年6月30日各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作为依据,对基层党总支给予经费补助5000元,对基层党支部给予经费补助2000元。
二、经费使用范围
1、培训和教育管理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学习、教育、宣传的报刊、图书、音像制品等资料;
3、表彰和奖励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
4、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专项活动;
5、走访慰问和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6、开展党建理论研究、党建工作调研、参观学习;
7、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8、其他与党建相关的活动。
三、工作要求
1、党建经费必须用于基层党组织的各项党建工作,保障基层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由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建立专用账簿,确保专款专用、规范使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占用。
2、各基层党组织每年要向党员大会报告党建经费使用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党员监督。
3、请各基层党组织携带注明“党建经费补助”字样的正式发票,发票抬头为“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于11月15日前到注协党办领取。
联系人:赵亮
联系电话:23287886
党办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715室
附件: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基层党组织党建经费补助明细表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