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天津市资产评估行业第四期远程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1 01:15:06.0】【浏览次数:2222】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2016年度天津市资产评估行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安排,我会将于11月中旬组织举办2016年度资产评估行业第四期远程教育培训班。现将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6年11月15日--18日(15日早8:45报到)

培训地点: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10层远程教室

二、培训内容

1.评估相关新法规政策解读;

2.涉诉资产评估实务及案例讲解;

3.资产评估相关法律风险责任分析;

4.产权转让评估实务及案例讲解;

5.轻资产公司评估实务;

6.企业债权评估;

7.有效沟通与客户关系管理。

三、授课师资 

评估行业内专家。

四、培训对象 

 评估机构执业人员

五、报名方式

请各资产评估机构于11月13日前登录中评协网站http://www.cas.org.cn进行报名。具体步骤为:

1.点击网站首页左下方“行业管理信息平台”;

2.进入“培训报名”模块;

3.输入评估师证书号和身份证号后点击“登录”按钮;

4.选中“第四期远程教育培训班”后点击“报名”,即可完成报名。

六、注意事项

1.重要提示:本期远程培训班是市注协本年度举办的最后一期远程培训班,凡是还没有完成本部分学时(32学时)的评估执业人员,请务必报名参加本期培训班。

2.参加培训的评估执业人员需持中评协统一发放的会员IC卡上、下午进行考勤签到。

3.为保证培训班顺利进行,请各机构及时准确的将培训地点和时间通知评估执业人员。

4.凡报名参加此期培训班的人员必须保证本人按时出勤参加培训,严禁代签到、代听课现象。

5.凡是参加本期远程培训班且培训合格的评估执业人员,培训后,还需参加市注协举办的网络培训完成剩余的30学时,网络培训具体事项详见市注协网站上的《关于举办2016年度天津市资产评估行业执业会员网上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津注协[2016]69号)文件要求

培训部联系电话:23247223

 

                                              201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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