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注册会计师“企业发债及有关金融工具详解”专题面授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9 02:52:39.0】【浏览次数:2054】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2016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安排,为帮助我市注册会计师进一步拓宽知识领域,积极拓展新业务,我会将于10月12日举办注册会计师“企业发债及有关金融工具详解”专题面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10月12日上午9:00—11:30(12日上午8:45报到)

培训地点:会计之家5楼学术报告厅(河西区广东路67号)

二、培训内容及授课师资

培训内容:企业发债及有关金融工具详解,具体介绍相关政策动向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业务机会。

授课师资:天津丞明会计师事务所   高咏

三、培训对象

注册会计师

四、报名方式

请各事务所于10月10日前登录中注协网站(网址:http://www.cicpa.org.cn)首页右下方“行业管理系统(会员版)”进行网上报名。

五、注意事项

1.注册会计师参加培训需携带本人注册会计师证书。

2.本期培训班时间较短,培训主题鲜明,因此,为了保证培训效果,注册会计师只要报名参加本期培训班,就必须按时出勤参加培训。凡是报名后无故不参加培训的,取消其本年度参加协会举办的面授专题培训班的资格;培训期间,凡是出现迟到、早退、代签到等现象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期培训资格,重新参加培训。

3.参加本期培训班的注册会计师,培训后还须参加协会举办的其他类型培训班(注:可只培训不参加考试),方可确认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培训部联系电话:  23247223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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