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注册会计师“企业发债及有关金融工具详解”专题面授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9 02:52:39.0】【浏览次数:2056】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2016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安排,为帮助我市注册会计师进一步拓宽知识领域,积极拓展新业务,我会将于10月12日举办注册会计师“企业发债及有关金融工具详解”专题面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10月12日上午9:00—11:30(12日上午8:45报到)
培训地点:会计之家5楼学术报告厅(河西区广东路67号)
二、培训内容及授课师资
培训内容:企业发债及有关金融工具详解,具体介绍相关政策动向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业务机会。
授课师资:天津丞明会计师事务所 高咏
三、培训对象
注册会计师
四、报名方式
请各事务所于10月10日前登录中注协网站(网址:http://www.cicpa.org.cn)首页右下方“行业管理系统(会员版)”进行网上报名。
五、注意事项
1.注册会计师参加培训需携带本人注册会计师证书。
2.本期培训班时间较短,培训主题鲜明,因此,为了保证培训效果,注册会计师只要报名参加本期培训班,就必须按时出勤参加培训。凡是报名后无故不参加培训的,取消其本年度参加协会举办的面授专题培训班的资格;培训期间,凡是出现迟到、早退、代签到等现象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期培训资格,重新参加培训。
3.参加本期培训班的注册会计师,培训后还须参加协会举办的其他类型培训班(注:可只培训不参加考试),方可确认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培训部联系电话: 23247223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