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中审华寅五洲等11家会计师事务所具备2016年内部培训资格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05-24 02:21:02.0】【浏览次数:2036】

 【 津注协(2016) 61 号】

中审华寅五洲等11家会计师事务所:

你们上报的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培训资格申请及培训计划等资料已收悉。根据中注协和市注协有关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经审核认定,同意中审华寅五洲等11家会计师事务所(名单详见附件)具备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内部培训资格。

请你们接到批复后,及时将本事务所2016年度内部培训计划录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信息管理系统”中,认真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培训工作,并在每期开班前,将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告知市注协培训部,以便对培训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同时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1.按时上报书面培训资料。

各内培事务所在完成本所全年培训班计划后,最迟应在12月10日前,向天津注协培训部报送以下书面资料:

(1)培训大纲、讲义或培训教材;

(2)注册会计师手签考勤记录;

(3)培训课程及授课教师评价表;(此表请从天津注协网站上《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申报2016年度内部培训资格的通知》(津注协[2016]36号)文件中的附件下载填写)

(4)培训考核试卷;

(5)培训合格的注册会计师名单;

(6)培训总结。

2.年末,配合市注协将本所举办培训班的信息录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信息管理系统-培训管理系统”中。

附件:2016年度天津市具备内部培训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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