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陈曼丽等84人(2016年度第二批)为非执业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3 02:38:36.0】【浏览次数:3062】

 【 津注协〔2016〕50 号】

有关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的通知》(会协〔2009〕51号)的规定,经我会审核,陈曼丽等84人符合非执业会员申请条件,批准成为非执业会员,并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具体名单见附件。

请你们于2016年5月5日至5月12日(节假日除外),携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身份证和全科合格证二者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天津注协领取非执业会员证书。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67号609室注册部。

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附件:2016年度第二批天津市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汇总表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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