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1 07:14:56.0】【浏览次数:21371】
【 津注协〔2016〕43 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的通知》(会协﹝2016﹞1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所认真学习和掌握该指引的内容,并在执业实践中合理运用。
使用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会。
监管部电话:23287885 邮箱:zxjgb@tjicpa.org.cn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的通知》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