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研究课题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研究课题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3 01:23:17.0】【浏览次数:21575】
【 津注协〔2016〕35 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按照《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暂行规则》(2016年3月23日经天津注协2016年度理事会扩大会议审议通过)要求,《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研究课题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研究课题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经发函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附件:1、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研究课题管理暂行办法
2、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研究课题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2016年4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