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资产评估行业业务信息报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31 06:08:36.0】【浏览次数:20933】
【 津注协〔2016〕26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规范我市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行为,了解和掌握资产评估业务开展情况,不断提高行业监管工作水平,更好地促进资产评估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信息报备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会拟定了《天津市资产评估行业业务信息报备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电子邮箱:tjpg_jgb @163.com
联系电话:23287885
附件1:天津市资产评估行业业务信息报备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2:资产评估业务信息报备工作人员情况表
附件3:资产评估业务信息报备系统操作步骤
附件4:其它业务信息报备表(附表一)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