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领2010年验资报告防伪标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16 00:00:00.0】【浏览次数:21789】
【 关于申领2010年验资报告防伪标识的通知】
津注协〔2010〕25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报告防伪标识管理暂行办法》(津注协〔2010〕23号)文件规定,我会已将验资报告防伪标识印制完毕,现提供给大家使用。领取时请大家按照《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报告防伪标识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相关要求领取。
领取时间为:2010年3月22日—31日。
联系电话: 23287885监管部。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