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问题解答>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14 12:36:56.0】【浏览次数:2551】
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问题解答>的通知》 (会协[2014]60号)转发给你们,该问题解答将于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请各所认真学习并掌握问题解答的内容,在执业中将其与职业道德守则一并掌握和执行。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问题解答>的通知》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问题解答》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指导注册会计师更好地运用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促进提高注册会计师诚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我会起草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问题解答》,现予印发,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问题解答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制定,为注册会计师正确理解职业道德守则、解决实务问题提供细化指导和提示。注册会计师应当将职业道德守则与问题解答一并掌握和执行。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问题解答
201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