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中审华寅五洲等9家会计师事务所具备2014年内部培训资格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4-06-19 15:29:59.0】【浏览次数:1941】
【 津注协(2014) 58号】
中审华寅五洲等9家会计师事务所:
你们上报的201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培训资格申请及培训计划等资料已收悉。根据中注协和市注协有关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经审核认定,同意中审华寅五洲等9家会计师事务所(名单详见附件)具备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内部培训资格。
请你们接到批复后,及时将本单位2014年度培训计划录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信息管理系统”中,认真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培训工作,并在每期开班前,将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告知市注协培训部,以便对培训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同时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1.按时上报书面培训资料。
各内培事务所根据本所举办培训班的时间、班次数量等情况,应在完成培训班的10日内,或者在每个季度末,最迟在11月30日以前,向天津注协培训部报送以下书面培训资料:
(1)培训大纲、讲义或培训教材;
(2)注册会计师手签考勤记录;
(3)培训课程及授课教师评价表;(此表请从天津注协网站上《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申报2013年度内部培训资格的通知》中的附件下载填写)
(4)培训考核试卷;
(5)培训合格的注册会计师名单;
(6)培训总结。
2.年末,将本所举办培训班的信息录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信息管理系统-培训管理系统”中。
附件:2014年度具备内部培训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
2014年度具备内部培训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1.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天津倚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天津中审联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5.天津广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6.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
7.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
8.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
9.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