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注销李艳芳等7名注册会计师注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13 14:23:50.0】【浏览次数:2063】
【 津注协(2014)44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25号令)的相关规定,鉴于李艳芳等7名注册会计师(见附件)已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决定注销上述注册会计师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附件: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四日
附件:
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所在事务所名称 |
1 | 李艳芳 | 女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 |
2 | 石广水 | 男 | 天津市路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
3 | 唐晓靖 | 男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 |
4 | 孔宪英 | 女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 |
5 | 陈殿杰 | 男 |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 |
6 | 周洁 | 女 |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 |
7 | 杨彬 | 女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