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第二批领军(后备)人才选拔考试及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13 10:55:08.0】【浏览次数:1884】

 【 津注协(2013)71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根据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后备)人才培养规划》(津注协【2011】18号)及《2013年度天津市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津注协【2013】36号)安排,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第二批领军(后备)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工作。现将有关选拔报名及培养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报名条件

    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2013年度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第二批领军(后备)人才选拔考试:

   (一)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5年以上(含5年),具备良好的执业质量、职业道德记录,近3年无不良执业记录;

   (二)担任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以上职务;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条件特别优秀的股东(合伙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六)具有一定的英语水平(英语水平达到四级或同等水平)。

    二、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请及事务所审核推荐

    凡具备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第二批领军(后备)人才选拔报名表》(见附件),连同以下材料报送所在会计师事务所:

    1.纸质报名表一份(提供近期1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另1张备用),电子版报名表需同时发送到注协培训部邮箱 zxpxb@tjicpa.org.cn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3.注册会计师证书及其他能够证明个人专业资格和水平的证书复印件一份;

    4.英语水平证明的复印件一份;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事务所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本所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履历和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本着唯才是举、择优推荐的原则,将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的材料收集整理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到市注协培训部。(报送地址: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617室)

   (二)资格审核

    协会将对事务所提交的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最终确定参加选拔考试的人员名单并通知符合规定的人员参加考试。

   (三)选拔考试

    选拔考试采取笔试(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申请人的知识结构、专业素养、英语水平及综合能力。

        1.笔试

    笔试分为中文试题和英文试题两个部分,其中:中文试题部分主要考核考生掌握注册会计师行业专业知识情况,以及在实务操作中发挥专业判断、利用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题型主要有简答题、综合分析及案例分析等;英文试题主要考核考生专业基础英语水平及翻译、写作能力。题型主要为选择题、翻译及写作。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50分,其中:中文试卷满分为100分,英文试卷满分为50分。

    对条件特别优秀的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合伙人)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须在1965年1月1日后出生),可以报名参加考核测试,经考核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优异者和考核测试合格者参加面试,但考核合格者参加面试的人数不得超过参加面试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天津注协网站上公布,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本人。面试成绩为100分,其中:中文题目分值为60分,英文题目分值为30分,综合印象分值为10分。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自我认知、策划和决策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及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气质风度、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20分钟。

   (四)确定培养对象

    协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择优确定20人左右作为培养对象,入选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第二批领军(后备)人才,最终名单将通过天津注协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报考人员和其所在的事务所。

    三、报名及考试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19日至8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笔试时间:2013年9月21日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人民公园旁)

   (三)面试时间:初步定在2013年10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养措施

    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对考试选拔出的培养对象实行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通过建立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全面培养和提升培训对象的综合素质。

   (一)培训基地

    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第二批领军(后备)人才培养以承办院校为主要培训基地,以三家国家会计学院及境内外相关考察实践单位为辅助培训基地,学员所在单位为应用研究实践单位。

   (二)培养周期及方式

    培养周期为三年,每个年度为一个考核期。

    培养工作分为集中培训和跟踪管理两部分:

    1、集中培训。依托承办院校和培训基地,以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案例讨论、论坛等方式为主,以拓展考察等为辅助教学形式开展。

    2、跟踪管理。学员离校期间,实施跟踪管理。主要以学员在职自学为主,采取边实践边学习的方式。按时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有关活动,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承办院校报送学习心得体会、实践报告、业绩报告等。每年报送材料不得少于两篇,每篇不得低于3000字。由学员所在事务所对学员自学及实践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年度考核材料中对学员在事务所从业的表现进行评定,作为考核学员年度培养情况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培养内容

    协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本着以能力建设为核心,按照贴近实际、结合案例、突出前沿、体现创新的原则,组织业内专家、院校学者,针对目前经济发展及行业面临的形势,综合考虑对被培养人职业道德水平、专业胜任能力、综合素质全面提升的需求,经过反复研究修改,在征求教育培训委员会委员意见的基础上,为行业第二批领军(后备)人才设计了三年相关培养课程的总体规划,并将根据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及学员反馈的意见适时调整,具体内容将在每个培养年度集中培训前予以公布。

   (四)考核管理

    1.承办院校负责培养期间学员的日常管理。由承办院校为每个领军(后备)人员建立培养档案,对培养期间学员个人学习情况、出勤情况、年度考核、报告撰写及参加考察等情况进行记录备案,并定期提供给市注协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实行淘汰机制。建立量化考核体系,根据学员在培养周期中的综合表现,以量化分数为依据,对于无故缺课、未完成培养基地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不按规定向科研培养基地和承办院校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学习心得、实践应用报告、调研报告、专业论文、案例研究报告、业绩报告等的学员,视为自动放弃继续参加培养的权利,予以淘汰,终止培养。

    3.颁发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证书。培养期满,天津注协与承办院校将联合向合格人员颁发合格证书。

    五、培养经费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承担行业第二批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培养中的培训费用;调研、考察、实习、食宿费用等由学员所在单位或个人根据每期具体培养方案中涉及的实际情况适当承担。

    请各会计师事务所组织本所人员积极报名,配合协会做好行业第二批领军(后备)人才的选拔报名考试和培养工作。

    附件:《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第二批领军(后备)人才选拔报名表》

 

                                               二〇一三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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