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报名简章
【发布时间:2013-04-01 09:59:19.0】【浏览次数:2730】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决定,现将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

    (一)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或2013年度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

    (二)具有大学英语六级或相当于大学英语六级水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

    1.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测试时间、地点、方式和范围

    测试时间: 2013年9月28日 08:30-10:30。

    测试地点:英语测试考区设在天津市。应考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件原件参加测试。

    测试方式:测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案。

    测试范围:详见《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纲要》。

    三、报名程序

    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CPA英语测试”专栏进行报名。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资格审核两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

    报名人员可在2013年4月10日至26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CPA英语测试”专栏进行网上预报名。所有报名人员应当重新注册,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填写相关信息。预报名完成后,网上报名系统为报名人员生成预报名信息表,请报名人员下载打印便于下一步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符合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条件、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可向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查询办理(查询电话:022-23289046)。

    (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应当于5月6日至15日期间,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英语水平的证明,到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109室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

    办公时间:上午8:00-11:00  下午2:00-4:30

    报名参加英语测试无须交纳报名费。

    四、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报名人员应当于9月16日至28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入“CPA英语测试”专栏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英语测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英语测试成绩合格者将发放英语测试合格证。英语测试的合格成绩不作为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的必备条件。

    英语测试合格证由考生到报名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本简章、财政部考委会及财政部考办发布的相关规则和守则,并自觉遵守有关规定。

    (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不编写英语测试辅导教材。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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