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协关于印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深会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05 16:59:39.0】【浏览次数:3823】

 【 中评协[2012]2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具有证券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会对2008年6月25日发布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深会员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办法已于2012年12月15日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深会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深会员管理办法》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网站主办方介绍    联系方式    网站导航    网站声明    您是第 315269 位访问者
版权所有: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天津市资产评估协会    津ICP备05002894号    津公网安备120103020022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