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行业拓展新业务工作调查问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17 10:37:46.0】【浏览次数:21237】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业务领域业务拓展工作方案》(会协〔2010〕10号)和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拓展新业务领域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注协〔2011〕13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新业务拓展工作。自2010年以来,市注协在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拓展新业务领域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各会计师事务所积极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新业务领域的拓展工作,真实了解和掌握各会计师事务所新业务领域的开展情况,根据《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2012年新业务拓展工作要点》中继续在行业内开展新业务领域问卷调查工作的安排,现对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近两年来开展新业务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请各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对照中注协“会协[2011]117号”文件发布的《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2年)》(见附件2),认真梳理本事务所的主要业务类别,对照分析本所业务收入的来源结构,真正做到心中有数,以便找准今后业务开发的拓展方向。
    二.事务所应在巩固发展审计、验资等传统鉴证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向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咨询、并购重组、资信调查、专项审计、业绩评价、司法鉴定、投资决策、战略管理、财务外包、政府购买服务等相关业务领域延伸,不断挖掘市场需求,深化专项领域服务。市注协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结合《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2年)》,将注册会计师的新业务类型大体做了以下几大分类,包括如下:
    1.新业务审计方面:清产核资专项审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大中专院校年报审计、医院年报审计及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核等。
    2.管理咨询业务方面:内部控制、管理咨询、并购重组、企业绩效评价、司法鉴定、企业破产管理人、税务服务业务、涉税鉴证、财政投资评审、公司秘书服务等。
    3.会计服务业务方面:农村财务信息鉴证、海关稽查鉴证、法务会计、财务会计外包等。
    4.其它新业务类型。
    三.请各事务所认真填写新业务领域调查问卷统计表。附表中的“新业务收入”部分,请各事务所可结合本所的业务实际情况进行填列,如上述新业务归类未包括进去的,各事务所可自行添加。
    四.请于2012年12月2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将问卷调查结果报送市注协监管部。
    邮箱: zxjgb@tjicpa.org.cn,
    传真电话:23287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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