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天津市资产评估协会 关于举办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和资产评估机构 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0 17:03:37.0】【浏览次数:909】

 【 津注协【2023】 64 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按照《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2023年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天津市资产评估行业2023年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拟于11月中下旬举办“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和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培训班”,现组织培训班报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地点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二、培训时间

1119-23日。(19日报到,23日上午返程)

三、培训对象

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合伙人)和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培训班上限50人,报满为止

此次培训面向65周岁以下的主任会计师和机构负责人(即19581119日及以后出生)。

四、培训内容及授课师资

(一)培训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

2.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分析;

3.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 

4.事务所品牌若干问题探讨;

5.人工智能、ChatGPT与财务金融的未来;

6.传统文化与管理哲学

(二)授课师资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厦门大学教授及事务所合伙人

五、培训相关费用

本次培训班的培训费、食宿费由市注(评)协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参训学员自理。

六、培训课时

全程参加培训的,记录24个学时(签到记录、课程评价表为考核依据),学习时长未达标准不予记录学时。学时将在课程结束后统一上传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七、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02712:00

(二)报名方式

请各报名人员将培训班报名回执(见附件)的Excel电子版及PDF扫描件1027日前传至考试培训科邮箱zxpxb@tjicpa.org.cn)。

报名参加人员请扫描下方“培训班群二维码”入群,进群后务必及时更改群名片为“事务所/机构+姓名”,重要通知及具体事项后续会在群内发布

     

(培训班群二维码)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培训学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于住宿登记和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身份确认。禁止替学及携带家属

2.培训期间,学员应遵守《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相关管理规定》。

3.已报名无故不参加培训或培训期间不遵守培训纪律的学员,市注协将不予确认该注册会计师当期继续教育学时。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电话:05922578197

市注协考试培训科电话:0222328904623288062


附件: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和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培训班报名回执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天津市资产评估协会

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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