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中审华等14家会计师事务所具备2023年内部培训资格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5-25 17:22:20.0】【浏览次数:492】
【 津注协【2023】28 号】
中审华等14家会计师事务所:
你们上报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培训资格申请及培训计划等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协”)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申请内部培训资格条件的相关规定,经市注协审核认定,同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14家会计师事务所(见附件1)具备2023年度注册会计师内部培训资格或参加外地事务所总所组织的内部培训。
一、具体要求
1、取得2023年内部培训资格的事务所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党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一项重要培训内容列入本年的培训计划中,加强思政课和职业道德培训,严格落实职业道德课程比重不低于4学时的要求,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解读作为必修课。要突出诚信教育,围绕行业“自律监督提升年”主题活动开展培训工作。
2、取得2023年内部培训资格的事务所于9月1日前将本所当年培训计划等有关信息上传至“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并在完成本所内部培训计划后,于12月1日前将报送材料电子版传至市注协指定邮箱(sczjzhswzxkspxk@tj.gov.cn),经市注协审核后,请按顺序装订好并分别加盖事务所公章后报送市注协考试培训科,纸质版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12月8日。
二、报送材料
天津总所报送材料如下(均需加盖公章):
1.培训大纲或讲义、师资;
2.培训课程及授课教师评价表(见附件2);
3.培训合格的注册会计师名单(EXCEL版);
4.2023年度内部培训情况总结;
5.培训时影像资料(电子版);
6.注师手签考勤记录。
外地总所在天津的分所报送材料如下(均需加盖公章):
1.分所注册会计师参加总所培训班的期次、师资及讲义;
2.培训课程及授课教师评价表(见附件2);
3.培训合格的注册会计师名单(EXCEL版);
4.由总所所在地协会出具书面认可的学时证明(加盖总所注协公章);
5.2023年度内部培训情况总结;
6.培训时影像资料(电子版);
7.注师手签考勤记录。
注:报送电子版时将所有文件形成一个压缩包,另附一个所有材料PDF盖章扫描件。
报送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611室
三、其他事项
各内培事务所应及时将本所举办培训班的举办情况及培训合格的注册会计师学时录入“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
如您在“中注协行业管理系统”操作中遇到问题请拨打:010-88250337、88250338
考试培训科联系电话:022-23288062、23247223
附件:1. 2023年天津市具备内部培训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及参加外地事务所总所内部统一培训的分所名单
2.培训课程及授课教师评价表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