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7-11 00:00:00.0】【浏览次数:22929】

 【 关于开展2008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
津注协〔2008〕44 号各有关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质量检查办法》(中评协〔2006〕98号)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08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中评协〔2008〕136号)的文件规定,我市即将开展2008年度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目的 贯彻落实资产评估准则要求,监督、指导和规范资产评估机构和注册评估师的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水平,维护公众利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的范围包括2007年至2008年6月30日之前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检查的内容是资产评估准则的执行情况,包括: 1、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准则的情况。重点检查次序是《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的执行情况,并兼顾其他业务准则和规范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履行了适当的评估程序,评估程序履行的是否到位,是否形成了能够支持评估结论的工作底稿,评估报告披露的信息是否充分恰当,是否存在故意或过失出具虚假、不实评估报告的。 2、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的情况。重点检查签署人是否参与项目评估报告,是否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签署评估报告,是否同时在两家或两家以上评估机构执业,是否冒用注册资产评估师名义签署评估报告,是否采用欺诈、恶意降低服务费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 3、资产评估机构内部质量管理和控制情况。重点检查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质量管理和控制制度,对评估工作底稿和评估报告的复核情况,对分支机构的质量管理和控制情况,是否存在以分公司的名义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三、时间安排 (一)2008年7月底前被查评估机构按照上述要求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写成书面报告,填写相关自查资料(自查资料见附件2、3、4); (二)2007年8月至9月协会检查小组按照《资产评估执业质量检查办法》及相关内容进行实地检查; (三)2008年10月15日前针对检查结果,协会根据惩戒办法的规定,完成对有问题评估机构及其评估师的处理处罚工作; (四)2008年10月31日前。编写典型案例、成因分析及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总结上报中评协。 四、检查结果的处理 对于检查中发现问题性质或情节较为严重,应予以自律惩戒的资产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应按照《资产评估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的有关规定作出惩戒处理。 五、其他事项 请各被查机构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自查,并将自查报告及填写的自查表格于检查组进驻时,提交各检查组。 检查组应在进驻被查机构10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被查机构。 附件:1、被查资产评估机构名单 2、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 3、内部管理制度(含质量控制制度)清单 4、2007年-2008年资产评估报告清单 二00八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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