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2-10 00:00:00.0】【浏览次数:2222】

 【 关于领取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的通知】
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的考生(综合阶段考试合格的考生),请于2011年2月10日至2月16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2点至4点半。周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会计之家(河西区广东路67号)602室考试部领取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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