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14 00:00:00.0】【浏览次数:2174】

 【 关于领取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的通知】
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合格的考生,请于2011年1月17日至1月31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2点至4点半、六、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历年单科成绩单到会计之家(河西区广东路67号)602室考试部领取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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